牙科医生 发表于 2009-7-24 21:24

完全同意清风的意见!

畅行天下 发表于 2009-7-24 21:31

卖家倒不一定要明价。
成交后买卖双方应该在网上跟帖确认。
同时反对在价格都不知道的时候预订。

铭羽 发表于 2009-7-25 09:46

支持跟贴确认。
不支持取消“预订”或“预定”的做法。“预订”或“预定”都好像你到商店买东西,看到喜欢的就会先拿在手,再去跟卖家砍价。若被后来进门的人(后面跟贴确认的人)将自己拿在手上的货品一手抢过,立即付款跟着走人,前面的买家心里是很不受的(那人是强盗)。我觉得“预订”或“预定”要给一定时限,超过这规定的时间还没再给“确认”,则视“预订”或“预定”无效。

安逸 发表于 2009-7-27 23:24

目前我100号店中100%标价:lol
SUNNY三年 发表于 2009-7-23 21:38 http://www.silver-china.net/images/common/back.gif
因为你卖的太少了。多些就会有这........;P 呵呵下次多拿些出来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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